收到驱逐文件怎么办:第一件事是出庭
收到法院寄来的驱逐文件,第一反应往往是慌,然后是「先不管,也许没事」。这是最坏的做法。
这篇只讲最要紧的几件事,尤其是第一件——它几乎决定了后面的一切。
第一件事:一定要出庭
不出庭,你基本上就输了。
纽约的规则很明确:如果你不想被驱逐,就必须在通知上写明的日期和时间到法院;没有律师的,必须本人到庭。你还需要到房屋法庭书记官处亲自提交答辩(answer the petition)。
不出庭的后果是法院可能作出对你不利的缺席判决,而事后想推翻它,比一开始就到庭难得多。
哪怕你觉得自己理亏、哪怕你已经打算搬走,也要去。到庭之后往往能争取到搬迁时间、分期补交,甚至发现对方程序有问题。
第二件事:到庭就说这一句话
纽约市有一项叫「律师权」(Right to Counsel)的法律。要点:
- 免费
- 覆盖全市每一个邮政编码
- 不论移民身份
怎么用?在第一次出庭时,对法官说:「I would like an attorney.」(我想要一位律师。)
就这一句。很多人因为不知道有这条,全程独自面对房东的律师——而对面几乎一定有律师。
相关信息可查纽约市人力资源管理局的 租客法律服务,或打 311 询问(有中文服务)。
先分清是哪一类案子
房屋法庭的驱逐案主要分两类,应对方向不同:
| 类型 | 房东主张的是 |
|---|---|
| 欠租类(nonpayment) | 你欠了房租 |
| 其他原因类(holdover) | 租约到期、违反租约条款等 |
欠租类的核心争议通常是「到底欠多少」——这时候你的付款记录就是全部。其他原因类则要看房东主张的理由是否成立、程序是否合规。
房东必须先走程序
房东不能自己把你赶出去:不能换锁、不能断水断电、不能扔你的东西。这些做法本身是违法的。
合法的驱逐必须经过法院程序。程序中的一环是事先送达通知——比如针对非承租的占用者,房东要送达「搬离通知」(Notice to Quit),给对方 10 天搬离并说明理由。
如果房东跳过程序直接动手,这本身是你可以主张的事情,赶紧打 311 并寻求法律帮助。
到庭前把这几样准备好
- 租约(如果有)
- 所有付款记录——转账截图、支票存根、收据。现金付的把每次日期金额列一份清单
- 和房东的沟通记录——短信、微信、邮件
- 房屋问题的记录——如果房子有暖气、漏水、虫害等问题,311 的投诉编号和照片很有用(见 房东不修、暖气不热怎么办)
- 法院寄来的全部文件,一张都别丢
按时间顺序整理好,比一堆散落的截图有说服力得多。
三件千万别做的事
- 别不出庭。这是唯一一件几乎不可逆的错误。
- 别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签任何和解协议。房东的律师会递给你一份文件让你签,先说「我要先咨询律师」。
- 别因为怕就搬走。收到文件不等于你必须立刻搬——合法的驱逐要走完整套程序,你在这中间是有权利的。
还有哪些地方能求助
本文只讲通用流程与求助渠道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个案子的事实差别很大,请务必到庭并要求律师——这是免费的。